算界矩阵2025年11月26日 10:50消息,监管严查财务造假,两上市公司退市,零容忍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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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续集来了!A股市场正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重大违法退市行为采取坚决措施。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理更加严格,显示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这种态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1月25日晚,*ST东通和*ST苏吴同时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及重大违法行为,被认定符合强制退市条件,两家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起同步停牌。自2025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13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创下单年新高。
两家公司的违法情节均十分严重。*ST东通通过其子公司连续四年进行财务造假,并在2022年定向增发中使用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ST苏吴则长期隐瞒实际控制人,系统性虚增收入,同时存在关联方巨额资金占用问题,截至2023年末,占用余额高达16.93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6.09%,几乎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被掏空。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部分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基本的合规意识和诚信原则,甚至将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对资本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破坏。监管层对此类行为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推动市场环境更加透明、公正。只有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日内,两家上市公司相继触及退市红线,凸显出监管力度的明显增强。业内人士指出,这与退市制度的持续优化密切相关。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财务造假将被坚决清理”,同时适度下调了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使得一些长期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的企业逐渐暴露。在实际监管中,“应移尽移”原则被严格执行,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的惩戒机制也日趋完善。 从当前的市场环境来看,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容忍度大幅降低,显示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这种变化不仅有助于净化市场生态,也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首次追究配合造假方的责任,到借助科技手段构建“穿透式”监管网络,再到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一套治理财务造假的综合体系正逐步成型。这场退市浪潮反映出,在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出口关”正在持续收紧,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加速形成。 我认为,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监管层对资本市场乱象的整治已进入深水区。过去,部分企业通过财务造假获取上市资格,如今随着监管力度加大,造假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同时,科技手段的应用提升了监管效率,有助于及时发现和遏制违规行为。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则为市场注入了更多信心,推动市场向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
一夜之间,两家上市公司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被实施停牌。
11月25日晚间,*ST东通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ST东通存在两项主要违法行为。其中一项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在四年间持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造假金额逐年递增。
以利润为例,2019年,公司虚增利润达5222.7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11%;2020年虚增利润为5877.42万元,占比22.72%;2021年虚增利润上升至7948.22万元,占当期利润的30.35%;至2022年,虚增利润进一步增至1.24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9.43%。这表明*ST东通的实际经营状况已明显下滑,其利润数据几乎完全依赖财务造假支撑。
其二,另一个性质更为严重的事实是,*ST东通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增)的相关文件中,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信息,从而构成了欺诈性发行。
鉴于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对*ST东通出具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责令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予以警告,同时合计罚款2.29亿元;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处以26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罚款处罚。
同日晚间,*ST苏吴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该公司存在三项违法行为。
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苏吴通过子公司与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更令人震惊的是,截至2023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余额达到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96.09%,表明公司资产几乎被严重侵蚀。
两家公司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均已触及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规定,两家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起开始停牌,交易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股票终止上市流程。
随着*ST东通、*ST苏吴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025年以来沪深交易所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13家,创下历史新高。
从2025年初至今,重大违法退市案例数量明显增加,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这一现象反映出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也显示出市场在优胜劣汰机制下的加速出清。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市制度的完善成为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投资者需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合规性与基本面,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变化并非由于造假企业数量上升,而是由于退市新规对财务造假退市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规明确了“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的要求,且适度下调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门槛,使得更多以往可能“漏网”的违规企业被纳入退市范围。
根据最新生效的财务造假退市标准,具体设置了三个梯度的认定条件:
单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该金额占当期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超过30%;连续两个会计年度造假金额累计超过3亿元,且累计占比达到20%以上;连续三年或更长时间存在造假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触发退市条件。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管力度。从数据来看,2亿元的单年造假金额和30%的占比门槛,显示出监管层对严重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而连续两年累计超3亿元、占比20%以上的标准,则体现了对持续性造假行为的严厉打击。特别是第三条“连续三年或更长存在造假行为”的规定,无论金额大小都直接触发退市,表明监管机构正试图通过制度设计,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在旧有规定框架下,不少上市公司的行为尚未达到重大违法退市的认定标准。但随着相关指标的调整与优化,目前因财务造假触及退市红线而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正变得日益普遍。一位资深市场观察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从已受到处罚的案例来看,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已成为处理财务造假案件的常规做法,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立场;也意味着,*ST东通、*ST苏吴等因重大违法而被退市的公司,在此次行政处罚和退市之外,未来可能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追责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重大违法退市案例的增多,反映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以及打破造假“生态圈”的决心。
证监会近期多次强调,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
证监会已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
在强化追责的同时,投资者保护力度也在持续加强。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强调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公平与投资者权益的高度重视,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中小投资者作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在面对企业违规或退市风险时,更需有完善的制度安排来减少损失、维护权益。
引导那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面临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偿或其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以弥补投资者因公司及有关主体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从监管方式来看,科技手段正推动监管能力不断升级。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监管部门建立起“穿透式”的线索识别与行为分析系统,让隐蔽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全面监测、多渠道信息采集、大数据比对以及智能分析,已经成为监管工作的基本配置。
市场人士认为,从监管部门举动看,“惩首恶”“追帮凶”并举,“行民刑”并用,不断完善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彰显出监管部门坚决破除财务造假利益链、“生态圈”的决心。
随着*ST东通、*ST苏吴被纳入重大违法退市范畴,A股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逐步完善。
业内人士分析,在当前持续高压的监管环境下,敢于违规操作、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的企业数量已明显减少。这表明,随着现有风险案例逐步被处理,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将不断优化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