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界矩阵2025年09月20日 00:09消息,上海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截图

北京9月19日电,上海市财政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者,在上海新购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减轻其购房负担,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一举措体现了地方政府在住房政策上的灵活性和对人才引进的重视,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人才落户上海,增强城市竞争力。不过,政策的具体实施效果仍需观察,特别是在如何防止政策被滥用、确保真正惠及目标人群方面,还需配套措施加以保障。
根据《通知》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在本市新购住房且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的购房人,若新购住房属于家庭首套住房,同样暂免征收房产税;若新购住房为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且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面积,含60平方米),则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若人均超过60平方米,对超出部分的面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持有本市居住证未满3年的购房人,其相关住房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待其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对于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以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已缴纳的房产税,可予以退还。
《通知》同时指出,上述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已购买应税住房的购房者,若符合上述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与认定。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多缴纳的税款,可申请退还。